辖区各相关企业、经营户、承检机构:
为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提高和硕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综合分析研判我县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制定了《2025年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计划》(第一批),现予以发布。
一、本年度确定监督抽查的对象
突出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应有质量问题的重点工业产品纳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二、计划抽查品种
共计3类产品6种,其中:农资类相关产品(2种)、轻工类产品(3种)、煤炭类产品(1种)。
三、抽查时间
本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在监督抽查经费保障情况下实施。
四、任务安排
通过政采云服务平台委托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承检机构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抽封样品,检验产品质量,出具检验报告,向被抽查企业送达检验结果,分析汇总并总结上报检验结果。
(二)此次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及企业、经营户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后处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在按计划开展县级监督抽查的同时,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抽查内容,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附件1:附件1 2025年和硕县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计划(第一批)
附件2:附件2 2025年和硕县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及实施细则
附件3:附件3 2025年和硕县单翼迷宫式滴灌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及实施细则
附件4:附件4 2025年和硕县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及实施细则
附件5:附件5 2025年和硕县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及实施细则
和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