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自治区、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和硕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措施》的制定背景和起草过程
从党中央、国务院到自治区、自治州都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国务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自治州出台《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92项改革措施)》,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县委、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22年1月初起草了《和硕县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初稿)》。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形成了《和硕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正式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
二、《措施》的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涵盖3个方面20项措施:
第一部分是优化市场环境。共7项措施,主要包括:加快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落地提供便利;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优化和规范用地应用程序;提升水电气讯报装效率,为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实现企业退市便利化;统筹特种设备检定工作,降低企业特种设备检定成本;改善融资环境,满足企业融资需要;建立仓单质押融资形式,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第二部分是优化政务环境。共9项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容缺审批 承诺制”机制,缩短企业手续办理时限;编印企业投资“明白册”,方便企业了解掌握产业政策和惠企扶持政策;建立跑办帮办制度,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强化办事人员责任意识;推行“限时办结制”,压减企业等待审批时间;推出政务服务“预约制”,为企业办理事项提供便利;落实好优秀干部挂职制度,帮助企业提升管理,畅通政府和企业的沟通渠道;推行“校企联合,定单培养”人才培育模式,定向培育企业所需技术人才;建立信息定期发布机制,便于企业掌握最新政策。
第三部分是营造法治环境。共4项措施,主要包括:推行“联合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落实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违法行为从轻处罚、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开通“调解快车道”,减少企业经济诉讼案件数量;规范收费和摊派的行政审批,减轻企业负担。
三、《措施》的目标任务
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有效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按照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服务便利高效、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不断提升投资审批、纳税服务、融资贷款等事项办理的便利化、快捷化程度,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开启和硕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原文件链接:和硕县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