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申请 服务指南
个人 法人
一、实施机关
和硕县水利局
二、申请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三、申请条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一)受理范围: 一、自治区级受理范围 1、跨州、市(地)河流、湖泊取水的; 2、跨州、市(地)行政区域调水的; 3、在国际河流指定河段取水的; 4、在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取水的; 5、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 6、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采利用地下水的,由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中,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取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地下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7、当年取用水量超过500万立方米的(适用于自治区级)。 二、自治区级受理范围以外的由地州县市负责受理。 (二)受理条件: 1、符合国取水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符合国家取水许可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四、申请材料(容缺资料标注“可容缺”)
序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受理标准 |
1 |
XXX项目工程取水设施情况报告必 |
纸质和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2 |
关于对×××建设项目取水设施进行核验的请示必 |
纸质和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无 |
五、办件类型
即办件。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45天 承诺时限1天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10:00:00至14:00:00、下午16:00:00至20:00:00 冬季上午10:00:00至14:00:00、下午15:30:00至19:30:00
九、咨询、投诉及预约电话咨询电话:
预约电话:0995-5622343
投诉电话:0996-12345
十、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