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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关于《和硕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解读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4-09-28 11:42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有效性
关键字 索取号

关于《和硕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8日 点击数:

    《和硕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由和硕县水利局负责起草,本办法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实际,制定了《和硕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要求各区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或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运行管理经费明确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监测、水价制定等工作职责要求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为加快我县农村饮水安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精神和我县实际,制定《和硕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作为今后我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上的指导性文件。

二、制定的依据

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3号《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及说明

本《办法》共分条,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营管护机制。明确了政府、部门和供水单位的行政管理责任体制,落实了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包括运行单位的责任主体机制、市场化运营机制、管网管护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水质管理机制等内容,全方面涵盖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

和硕县水利局

  202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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