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出生入户
申请材料:1.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原件
2.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外省户籍人员,由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在居住地异地申请出生入户户口登记,受理地和户籍地按照“跨省通办”流程协同办理。
注意事项:
1.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2.《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切勿自行裁切,由公安机关裁切
二、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配偶居民户口簿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4.随迁人员户口簿,随迁人员与本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有随迁人员的提供)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报户口迁移,受理地和户籍地按照“跨省通办”流程协同办理,待业务结束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2.线上办理:登录新疆公安APP、新疆微警务小程序、互联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办事大厅中任何一个,办理人要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实名注册用户,并通过人像检测后,开通网上办理帐号;办理人选择业务办理区域-“迁入其他地州跨省通办”;阅读并同意《告知书》内容;进行身份验证、信息填报、确认;提交业务数据信息;进入办证记录页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及状态;待业务结束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随迁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有随迁人员的提供)
3.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4.本人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报户口迁移,受理地和户籍地按照“跨省通办”流程协同办理,待业务结束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2.线上办理:登录新疆公安APP、新疆微警务小程序、互联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办事大厅中任何一个,办理人要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实名注册用户,并通过人像检测后,开通网上办理帐号;办理人选择业务办理区域-“迁入其他地州跨省通办”;阅读并同意《告知书》内容;进行身份验证、信息填报、确认;提交业务数据信息;进入办证记录页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及状态;待业务结束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四、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父母居民户口簿原件
3.本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报户口迁移,受理地和户籍地按照“跨省通办”流程协同办理,待业务结束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2.线上办理:登录新疆公安APP、新疆微警务小程序、互联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办事大厅中任何一个,办理人要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实名注册用户,并通过人像检测后,开通网上办理帐号;办理人选择业务办理区域-“迁入其他地州跨省通办”;阅读并同意《告知书》内容;进行身份验证、信息填报、确认;提交业务数据信息;进入办证记录页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及状态;待业务结束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五、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批准通知或证明
3.有随迁人员的,提供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随迁人员与本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本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4.迁入地址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迁入单位集体户的证明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报户口迁移,受理地和户籍地按照“跨省通办”流程协同办理,待业务结束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2.线上办理:登录新疆公安APP、新疆微警务小程序、互联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办事大厅中任何一个,办理人要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实名注册用户,并通过人像检测后,开通网上办理帐号;办理人选择业务办理区域-“跨省通办”;阅读并同意《告知书》内容;进行身份验证、信息填报、确认;提交业务数据信息;进入办证记录页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及状态;待业务结束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六、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肄业证或结业证或结业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报户口迁移,受理地和户籍地按照“跨省通办”流程协同办理,待业务结束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2.线上办理:登录新疆公安APP、新疆微警务小程序、互联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办事大厅中任何一个,自助办理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回原籍业务。办理人要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实名注册用户,并通过人像检测后,开通网上办理帐号;办理人阅读完网上办理须知后进行身份验证;根据表单填写信息;进行信息确认;提交业务数据信息;进入办证记录页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及状态;查询到业务结束后前往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需要寄递的显示查询物流信息。
七、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录取通知书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报户口迁移,受理地和户籍地按照“跨省通办”流程协同办理,待业务结束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八、开具户籍类证明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流程:本人持申请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请,受理地派出所核实后网上传递申请、受理信息,与户籍地派出所协作完成业务受理。
2.线上办理流程:登录新疆公安APP、新疆微警务小程序、互联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办事大厅中任何一个,自助办理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业务。办理人要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实名注册用户,并通过人像检测后,开通网上办理帐号;办理人阅读完网上办理须知后进行身份验证;根据表单填写信息;进行信息确认;提交业务数据信息;进入办证记录页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及状态;查询到业务结束后,前往受理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领取《户籍事项证明》,需要寄递的显示查询物流信息。
九、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人与监护人同户且户口簿载明监护关系)
2.如居民户口簿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之一;
3.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如:监护人电子居住证、电子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者申请人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其一即可。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未满16周岁居民在监护人陪同下申请,年满16周岁可本人申请,申请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请办理,派出所当场受理,并采集人像信息和指纹信息。
十、临时居民身份证制发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时限: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发
收费标准:10元/证
办理流程:公民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