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关于全县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业务的公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3-05-29 10:03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3-00785

关于全县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业务的公告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让全广大群众方便快捷、就近便利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业务。现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现公告如下:

一、通办方式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业务,是指同一县(市)域行政区划范围内,各派出所户籍大厅、行政服务大厅、延伸身份证办理业务的警务室、便民警务站等身份证办理点位,均可受理本县(市)区域内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实现同城无差别受理。

二、办理流程

(一)证件受理

1.本县(市)年满16周岁居民。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就近的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签订书面《声明》。

2.本县(市)未满16周岁居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就近的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人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签订书面《声明》。

3.受理审核办证信息。受理窗口核验申请材料,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

4.在线预约办证。群众可通过巴州公安微警务”“预约办模块在线预约办证,合理选择办理时间、就近选取业务网点,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二)证件发放。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现场领取或通过邮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

1.选择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现场领取: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现场核验领取证件;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凭受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现场核验领取。

2.选择邮递方式领取证件:群众自愿办理邮寄业务的,业务民警将引导群众在受理界面,领证方式选择邮递,并使用微信扫描邮政管理局二维码,准确填写身份号码、姓名、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证件制成后公安厅按照群众填写的地址寄出证件。

(三)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征工本费,选择证件邮递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到付邮费20/证。

三、注意事项

1.建议着深色圆领上衣或衬衫,不戴帽;

2.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

3.请将头发梳理整齐,不要梳得过高,耳朵外露,勿焗染过于鲜艳的发色;

4.请勿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

5.请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