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2-11-18 17:52
发布机构 和硕县公安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2-00637

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

来源:和硕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点击数:

事项名称

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

审批对象

普通护照受理

审批内容

受理、审核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能够证明身份,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

3、不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3、不属于限制出境人员

4、异地办证人员中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

提供材料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要求:整本户口本,信息完整,不可缺页,原件需核查)
2、申请人在照相馆(无指定)照二寸白底带条码照片(有条形码的出境证件照)
3、旅游:提供旅行社开具的关于旅游服务费用凭证的发票查原件留复印件一份;探亲访友:提交境外亲属或友人的境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或者正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护照首页及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签证页的复印件一份;留学:提交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正规高等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商务:提交所属公司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派遣函等,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一般群众需交验的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国家工作人员一般干部需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出入境证件的函;副科或副科级以上干部需要到县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1、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本人出境证件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对应的出国依据、证明材料,检查申请人提供材料是否齐全

2、受理民警为申请人采集五项生物信息

3、受理民警电脑录入信息,现场采集照片、指纹、手写签名(必须本人到场办理)

4、受理完成后向申请人提供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和发票等;
5、申请人纸制版材料由审核民警、队领导进行两级审核,形成档案材料,扫描上传巴州公安机关审批
6、巴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后上传电子材料至公安厅
7、区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核制证,证件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址(邮寄费用领取快递时支付)。

异地办证

1、外省居民(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有我县户籍的直系亲属的,除按照本地户籍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外,还需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疆内居民(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其原籍出入境部门同意办理的,交验办证所需材料。

告知方式

窗口“只跑一次”公示栏、办证二维码、和硕零距离、和硕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一次性告知

办理期限

自业务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制证、邮寄等环节。

受理单位

和硕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咨询电话

0996-5624530、18899011180

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申请护照工本费:120元
护照遗失、补办、换发工本费:120元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9:30——13:30  下午16:0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周六、周日不休息,节假日办证不停歇) 

办理地点

和硕县特吾里克镇石材大道841号一楼公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