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出国护照 |
审批对象 | 证件受理 |
审批内容 | 受理、审核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申请条件 | 1、本地户籍 2、不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3、不属于限制出境人员 |
办理材料 | 申请护照: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户主、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到照相馆照相(有条形码的出境证件照); 3、旅游:提供旅行社开具的关于旅游服务费用凭证的发票原件、复印件;探亲访友:提交境外亲属或友人的境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留学:提交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正规高等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商务:提交所属公司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派遣函等,个体工商户只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一般群众需提交基层党组织证明;国家工作人员一般干部需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出入境证件的函;副科或副科级以上干部需要到县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到照相馆照相(有条形码的出境证件照) 2、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出境证件照到县级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填写申请表 3、受理民警电脑录入信息,现场采集照片(必须本人到场办理) 4、领导审核签字后,受理民警将申请人纸制档案材料扫描上传巴州公安机关审批! 5、巴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 6、区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核制证,证件邮寄给申请人! |
告知方式 | 一次性告知 |
办理期限 | 自出入境档案材料上传州公安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左右签发。 |
受理单位 | 和硕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
联系电话 | 0996-5624530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首次申请护照工本费用:120元 护照加注、遗失、补办、换领工本费用:120元 |
办理时间 | 夏季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 9.30-13.30 夏季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下午16.00-19.30 |
办理地点 | 和硕县特吾里克镇石材大道841号一楼公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