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中国公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国公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审批对象 |
出入境证件受理 |
审批内容 |
受理、审核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能够证明身份,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 3、不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5、异地办证人员中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
办理材料 |
申请港澳通行证: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携带本人出境证件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对应证明材料,检查申请人提供材料是否齐全 2、受理民警电脑录入信息,现场采集照片、指纹(必须本人到场办理) 3、受理完成后向申请人提供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和发票等; |
异地办证 |
1.外省居民(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除按照本地户籍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外,还需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疆内居民(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其原籍出入境部门同意办理的,交验办证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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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方式 |
窗口“只跑一次”公示栏、办证二维码、和硕零距离、和硕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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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自业务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制证、邮寄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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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和硕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
联系电话 |
0996-5624530、18899011180、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港澳通行证工本费:80元;香港、澳门签注一次:各15元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9:30——13:30 下午16:00——19:30 (周六、周日不休息,节假日办证不停歇) |
办理地点 |
和硕县特吾里克镇石材大道841号一楼公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