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中国公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国公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2-11-18 17:43
发布机构 和硕县公安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2-00635

中国公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国公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来源:和硕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点击数:

事项名称

中国公民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国公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审批对象

出入境证件受理

审批内容

受理、审核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能够证明身份,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

3、不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4、不属于限制出境人员

5、异地办证人员中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办理材料

申请港澳通行证: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要求:整本户口本,信息完整,不可缺页,原件需核查)
2、申请人在照相馆(无指定)照二寸白底带条码照片(有条形码的出境证件照);3、国家工作人员一般干部需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出入境证件的函;副科或副科级以上干部需要到县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本人出境证件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对应证明材料,检查申请人提供材料是否齐全

2、受理民警电脑录入信息,现场采集照片、指纹(必须本人到场办理)

3、受理完成后向申请人提供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和发票等;
4、申请人纸制版材料由审核民警、队领导进行两级审核,形成档案材料,扫描上传巴州公安机关审批
5、巴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后上传至公安厅
6、区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核制证,证件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址(邮寄费用领取快递时支付)。

异地办证

1.外省居民(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除按照本地户籍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外,还需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疆内居民(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其原籍出入境部门同意办理的,交验办证所需材料。

告知方式

窗口“只跑一次”公示栏、办证二维码、和硕零距离、和硕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一次性告知

办理期限

自业务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制证、邮寄等环节

受理单位

和硕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

0996-5624530、18899011180、

收费标准及依据

港澳通行证工本费:80元;香港、澳门签注一次:各15元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9:30——13:30  下午16:0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周六、周日不休息,节假日办证不停歇)               

办理地点

和硕县特吾里克镇石材大道841号一楼公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