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五)已经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住建部门环保基础设施运维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稳定运行还存在短板。
二、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提高环保基础设施运维管理水平,补齐污水、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稳定运行的短板。
四、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及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紧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全面落实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和《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短板,严格落实污泥无害化处理。
(三)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提高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能力。
(四)开展环保基础设施运维管理培训,加强运维管理人员技能水平,监督各县市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各县市运行单位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加大对各县市环保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的监督、指导、服务力度,定期督导各县市污水、垃圾设施运行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整体环保水平。
五、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由县分管领导组织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和硕科发再生水有限公司等相关整改涉及单位集中召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会1场次,住建局局机关、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硕科发再生水有限公司通过专题学习、每周五政治学习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二十大报告中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国务院新闻办《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等文件累计学习5场次。
(二)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能力,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全覆盖,严格落实污泥无害化处理。一是推进污水收集装置规范化运作。2023年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水量223万立方米,处理污水水量216万立方米,污水处置率达96.9%。二是实施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项目。和硕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项目设计规模2.5万立方米/天,采用预处理+A²O+MBR处理工艺,2018年1月正式运行。污水处理厂的出水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数据正常联网上传数据,水厂目前水质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进水COD平均值为300mg/L,出水COD平均值为30mg/L;进水BOD平均值为150mg/L,出水BOD平均值为5mg/L;氨氮进水平均值为40mg/L,氨氮出水平均值为0.102mg/L;总氮进水平均值为55mg/L,总氮出水平均值为10mg/L;总磷进水平均值为3.24mg/L,总磷出水平均值为0.10mg/L。
(三)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治理。一是加强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共配置1141个垃圾大箱,覆盖和硕县乡镇25个行政村、8个社区;配置生活垃圾压缩车7辆、铲车2辆、自卸车2辆、垃圾填埋场消毒车1辆。垃圾清运覆盖率基本达100%。截至目前,我县基本完成全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建设,农村居民环境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按环保要求,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日填埋的办法。现和硕县已建成使用生活垃圾填埋场三座(县城一座、曲惠镇一座、乌什塔拉乡一座),清运填埋量达50T/日。做到了垃圾进场有登记、填埋有记录,在垃圾处理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对进场垃圾采用石灰消毒、沙土覆盖垃圾,边倾倒边填埋,平整推碾,压实处理。按时对垃圾处理厂进行杀菌和喷洒药物杀虫、灭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处理,尽量把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2023年度全县垃圾清运量2.07万吨,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二是县内设置垃圾分类试用点3处。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500余份,走访动员餐饮商户50余家,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四)加强运维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监督运营单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一是完善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方案。环卫处开展每月1次基础设施培训,定期对运营管理人员、垃圾清运驾驶员等进行实作测试、实做演示等考核方式进行业务培训。2023年起,高洁公司已组织开展人员业务管理培训12场次。加强安全生产和作业质量监督检查,综合办公室每周开展一次作业质量、安全生产及作业纪律进行督查,能进一步提高作业现场质量。污水厂按照《安全培训制度》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演练计划进行对水厂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加强员工理论实践相结合,演练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不断改进、不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的提升。二是监督运营单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升运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环卫处定期对高洁公司从公司管理、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车容车貌、公厕管理、数字化平台、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财政按根据考核结果拨付服务费,2023年12个月总体评估为良好。
(五)加大对县域内污水处置、垃圾填埋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整体环保水平。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联防联治,提高整体运行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不定期走访现场查看等方式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环卫处对高洁公司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污水治理联合执法检查4次,对于排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6—5621202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6—5621202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