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公交车运营线路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3-09-28 20:07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3-01261

公交车运营线路公示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点击数:

一、运营线路

1路公交车

祥瑞小区→老公安局→县医院→百合花园→文化广场→和硕县一中→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家满福超市→浩宇龙腾居→税务局→高洁站→和顺站→开发区→客运站(上行)

客运站→开发区→和顺站→葡萄公园→税务局→浩宇龙腾居→家满福超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硕县一中→文化广场→祥瑞小区(下行)

2路公交车

农场大桥站老公安局县医院百合花园文化广场和硕县一中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恒瑞市场滨河小区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火车站(上行)

火车站县政府滨河小区人民法院综合市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硕县一中文化广场祥瑞小区农场大桥站(下行)

3路公交车

客运站开发区华都宾馆和硕驾校志恒大厦县政府老街大市场祥瑞小区教园小区龙驹社区龙驹嘉苑阳光幼儿园御景华府血浆站客运站

老街大市场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志恒大厦和硕驾校华都宾馆血浆站御景华府阳光幼儿园龙驹嘉苑龙驹社区教园小区祥瑞小区老街大市场

服务时间

夏季:早上08:00晚上20:30

冬季:早上08:30晚上20:00

1、和硕县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

2、残疾人免费乘车。

3、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免费乘车.

4、优惠乘车;正常票价1元;学生办公交卡,最低可享受0.8元/次。

办理学生公交卡优惠政策:月卡充值100元,单次乘车0.95元/次;充值200元,单次乘车0.9元/次;充值300元,单次乘车0.85元/次;充值年卡500元,单次乘车0.8元/次。

乘车须知

1、严禁乘客携带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乘车。

2、乘坐公交车,乘客须站台排队等候,不得拥挤或紧贴正在进站的公交车;待车停稳后,前门上,后门下,依次上下车。

3、车辆在行驶中,乘客须坐稳或抓好横杆、扶手、座椅把手,严禁追逐、打闹、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严禁有碍行车安全的任何行为。

4、乘客不得进入驾驶员工作区域或接触有碍安全的部位,不得与驾驶员闲谈、催促驾驶员超速或违规行驶。

5、车内禁止乘客吸烟、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向车外乱扔东西。

6、遇到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应主动让座和照顾。

7、根据城市公交车运营特点和老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建议尽量避开节假日或客运高峰时出行。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间歇性神志不清、痴呆等疾病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应有人陪同乘车,以免发生意外伤害。如发生意外,应及时告知司乘人员寻求帮助

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一)枪支、子弹及相关物品类(含主要零部件、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弹药、爆破器材、烟火制品(含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包括管制刀具类和警棍、电击器、防卫器等其他器具。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甲烷、乙烷、环氧乙烷、二甲醚、丁烷、天然气、乙烯、氯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苯、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5%或标识不清晰的酒精及酒类饮品、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偶氮二异庚腈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氯酸钠、硝酸铵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剧毒农药等。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汞(水银)等。

(七)放射性物品,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

(八)感染性物质,包括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

(九)其他危害道路客运车辆公共卫生或运行安全的物品,包括硫化氢及有粪臭、腐败臭等强烈刺激性的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但是可能具有危险性、妨碍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含活动物,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戴口套等措施的服务犬除外)。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1、安全锤使用方法

当在公交车上遇到危险,需要跳窗户时,直接拿下安全锤,用安全锤的尖头部分敲打玻璃上方边缘最中间的地方,那个地方是最容易敲破的。注意:钢化玻璃中间部分是最牢固的,四角和边缘则是最薄弱的,尤其是上方边缘最中间的地方。

2、手持灭火器使用方法

使用的时候莫慌张,将保险销拉出,一手提住灭火器瓶身,一手紧压灭火器压把,对准火焰根部进行喷射。注意:为了安全起见,请不要站在风下进行灭火,因为这样会把自己烧伤的,一定要在风上方来灭火。

四、企业服务监督电话0996-5621598

行业监督电话0996-5622624

巴州顺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受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我公司公交客运管理,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认真妥善处理乘客诉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运输服务监督电话0996-5622624公司办公电话0996-5621598,群众来访,网络舆情信息等。

第三条 投诉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每天10:00-19:30,

第四条 以下事项予以受理:

(一)咨询类:包括对公交线路、班次、站点方面的咨询,运营状态的咨询等;

(二)求助类:在公交车辆上遗失物品或其他需要帮助的问题等;

(三)表扬类:对驾驶员等工作人员的表扬;

(四)建议类:包括对公交运营服务、行车安全、线路、班次、站点、车辆设施、车辆卫生等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五)投诉类:包括对公交运营服务、行车安全、线路、班次、站点、车辆设施、车辆卫生等方面的诉求;

第五条 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已经或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三)承办部门(单位)已经受理并正在办理的;

(四)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的,反映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

(五)投诉人通过故意编造、谎报、歪曲事实,借机抒发内心不满情绪的。

(六)投诉人不理智、不文明、不科学反映投诉事项的;

(七)非我公司业务范围内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对于不予受理的诉求事项,公司应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第六条 办理反馈时限:

(一)投诉类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7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并反馈(假期时间适当延长、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天予以答复)。

(二)建议类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并反馈。

(三)咨询、求助类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力争当日答复并反馈,最长3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并反馈。

第七条 反映人明确表示不用答复或故意不留电话号码导致无法联系的,公司只负责处理好投诉相关事项,对反映人不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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