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和硕县自然资源局对《和硕县包尔图村玻璃用石英石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和硕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996-5626741
公示日期: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
附件:和硕县包尔图村玻璃用石英石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