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信用信息修复≠征信修复

发布时间:2023/03/14 来源:和硕零距离 [打印]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出台后,多家媒体出现了今后只要结清欠款就可立即修复征信等不实报道。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提醒:千万别被这类解读误导,信用信息修复征信修复!

《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息主体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办法》第四条指出,失信信息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办法》仅适用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等开展信用信息修复活动,不适用于征信信息的处理!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报告中的征信信息,是客观记录信息主体的信用表现,反映信息主体借债还钱、合同履约的情况,主要包括信息主体(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以及公积金缴存、法院判决及强制执行等其他相关信息。《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企业不良信息,目前长期保存。如您发现征信记录有错误,可提出异议申请进行更正,但对核实无误的不良征信,无法修改。因此,不管企业信用报告还是个人信用报告均不存在征信修复的说法!

最后,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凡是打着征信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等各类幌子,声称可以花钱合法对征信报告中不良信息进行征信修复的都是非法牟利陷阱、都是诈骗!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