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统战部(民宗委),县发改委、教科局、商工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审计局、林草局:
为规范和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切实维护扶贫资金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扶贫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和硕县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和硕县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和硕县扶贫资产登记制度》《和硕县扶贫资产产权权属界定制度》《和硕县扶贫资产移交管理制度》《和硕县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和硕县扶贫资产风险防范制度》《和硕县扶贫资产处置制度》《和硕县扶贫资产档案管理制度》《和硕县扶贫资产审计监督工作制度》《和硕县扶贫资产财务核算制度》等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详见附件
和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5日
附件11:《和硕县扶贫资产财务核算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