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1-11-10 12:02
发布机构 和硕县审计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2-00203

和硕县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和硕县审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点击数: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县审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审计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促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聚焦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着力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实施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着力抓好各项民生资金审计,有序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自觉服从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审计人员统一调配。一是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县委审计委员会实现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县审计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批准审计项目,统筹了上级审计部门安排的统一项目、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发挥协调督促职能,全面落实审计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在审计计划制定、调查取证、要情沟通、案件查处、数据共享、成果运用等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形成整体合力和联动效应。二是审计全覆盖情况。坚持要抓好主责主业,全面推进审计工作、审计问题整改、审计制度建设、审计信息化建设“四个全覆盖”三是提升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上级要求,开展自然资源审计,在县审计委员会批准和协调下,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利用自身享有数据和档案对水资源利用、耕地面积变化、土地性质是否改变,林地、草地的数据提供了相关数据。

二、落实推进法治建设

(一)学习贯彻《自治区行政规范文件管理办法》。进政务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结合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组织对审计局各项规章进行清理,审计局近五年来未制发规范性文件。按照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的要求,对审计局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定期清理机制,并将定期进行清理。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对我局现行在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工作安排意见和通知、公告、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按时按要求报送增量文件登记台账和存量文件清理登记台账。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审计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工作安排意见和公告等;出台的通知、会议纪要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按照要求报送并统计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我局无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情况发生

(二)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节点、范围及工作步骤,并明确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制度,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参加党组会及局长办公会议。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均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始终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情况。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坚持聘请公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团队,在权责清单制定、行政复议和合同签署等方面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了审计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有效促进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方面。严格执行审计执法决定复核程序。根据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制定审计程序作业流程,严格执行。在审计法及审计实施条例规定的由审计机关专门机构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以及相关事项进行复核的必要流程外,结合实际,增加审计组复核和局审计业务会局领导会同审查两个复核环节,重点关注审计文书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复核审理、审计处罚等关键程序。每个审计项目从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问题反映、法规引用、处理处罚等均通过审计业务会讨论审定,确保审计程序规范、评价客观公正、审计定性准确、审计处理恰当。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法规复核审计审理工作,坚持“凡审必严、依法审理”工作原则,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我局《审计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我局所有的审计项目全部按照审理程序从审计证据环节开始审理,经审理过的审计报告、审计信息未发生质量事故。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严格贯彻审计过程记录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要求审计全过程应形成有效记录,每一个审计结论都需要由被审计单位签字认可的审计证据汇总形成的审计底稿来支撑,最终形成审计项目档案,交由审计机关归档保存,作为定期开展的执法案卷评查以及年度审计质量考核的资料,同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推广运用同步录音录像等设备记录审计过程。二是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执法事项、依据,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严格审计告知制度,出具的审计报告、处罚告知书等要明确告知审计内容、法律依据及救济途径等内容。在局网站设立审计结果公开和整改情况专栏,定期向外公布审计执法结果以及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一是建立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渠道,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对审计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责任。二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检查。设立专门整改督察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全面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台账,开展专项检查合力督促整改。由审计机关牵头,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将专题向政府汇报后,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审计整改情况公开。三是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我局开展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工作、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进行,在审计项目质量方面存在审计处理问题定性的准确性不够,问题的描述不准确,定性及处理法规适用不当等情况。在审计规范化方面存在实施方案编制不完整,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贯彻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明确学习重点,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考试等,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审计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同时,积极派人参加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组织的相关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活动,利用中心组以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之机,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结合“4.15”国家安全日,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学习。按照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及时组织开展开展审计干部业务以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积极稳妥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设好网站信息服务平台。

(三)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了行政复议办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程序,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审计局2021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于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单位人员偏少,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加之个别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限等原因,仍存在一些不足。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单位实际开展好各项工作外,将在如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二是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做好维稳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是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每年单位的权责清单的进行动态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权力运行,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工作环境。


和硕县审计局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