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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财政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自评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02-21 12:51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4-00236

和硕县财政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自评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1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巴依委办法〔202316号),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2023年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完善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方案;加强局内学法用法,建立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普法活动,落实好财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1.建立责任落实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任组长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确定普法内容及工作形式,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财政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2.建立学法制度,加强学习教育。明确学法内容、学法方式、学法要求,促进全体人员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财政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我局实行法律咨询全覆盖工作体系,委托县人民政府聘请的律师团队协助我局解决在业务办理及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局工作效率及专业性。

(二)做好学法用法

1.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通过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党员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一是通过业务培训、“学习强国”和“财政部”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学习活动以及预算编制改革、政府采购等业务培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学习。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和《法宣在线平台》系统的考学。三是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在岗在编人员合计16人。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执法要求,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规范开展执法行为,有效推动财政系统干部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3.组织开展培训。按照普法任务清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服务单位、企业的法律政策需求,重点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普及宣传和政府会计制度、部门预算编制、部门绩效评价管理等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推动普法与财政工作有机融合。为确保各乡镇、县直各预算单位“数字财政”系统“用得好、用得上”,我局共组织2批次对预算单位的集中业务培训,并通过制作演示视频广泛宣传解读有关政策文件和操作要点。

(三)强化普法宣传

1.集中普法宣传。一是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二是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了“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三是为着力强化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能力,提高国有企业职工依法维权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开展了4.21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宣传工作;四是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开展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系列宣传活动。

2.结合政务公开进行普法宣传。作为财政部门,带头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学法用法模范。在“和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和硕县预决算公开平台,对政府预决算进行公开。同时,要求预算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开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等。

3.在工作中推进普法宣传。“执法”与“普法”融汇在一起,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宣传,通过与被检查单位的人员进行工作交谈中,对他们提出的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进行宣传解答,既给被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指导工作又让他们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更具体的了解和认识。

4.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财政难点热点问题过程中,把握宣传机会,加强对采购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宣传,进行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有机结合起来。

5.利用网络培训及线下面授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一是组织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二是组织各单位进行面授培训预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法治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提升。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碎片化学习较多,精研深思较少,导致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行政执法检查水平有待提高。财政监督工作任务重,监督检查队伍力量薄弱,精力有限,难以保证监督完全到位。我县财政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由于部分人员被抽调局相关股室、驻村及县巡察办协助工作,导致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时,都是临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监督检查工作力量薄弱,使监督检查没有起到应有的积极效果。

(三)法治宣传教育有待革新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更创新举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管理,结合业务主题和财政改革相关内容,注重法治培训实用性和务实性,加强各股室和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实现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积极开展对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培训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积极派员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和法治部门举办的各类法治讲座、法治专题报告会以及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班学习,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理财水平。

(二)强化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财政监督水平。配备足够的监督人员,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培训力度,加强对财政监督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方面学习培训,积极支持监督人员参加各级财政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使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努力造就一批思想过硬、作风优良、踏实肯干、业务精通的财政监督管理队伍,有效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普法形式。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QQ)工作群等自主宣传平台作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开展法治财政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和硕县法治财政建设的宣传,大力弘扬法治财政精神,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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