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3〕47号)文件精神,给和硕县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17万元。通过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在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内筛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的两个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公示。
实施单位: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监督电话:0996—5623072
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4年4月18日
信息标题 | 关于和硕县统战部(民宗局)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产生日期 | 2024-04-19 12:44 |
发布机构 | 县委统战部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字 | 索取号 | 73448398X/2024-00374 |
根据自治州《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3〕47号)文件精神,给和硕县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17万元。通过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在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内筛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的两个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公示。
实施单位: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监督电话:0996—5623072
和硕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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