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实施细则》(巴扶领字〔2018〕34号)规定,我县认真落实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校服费和保险费,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政策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1、资助名称:和硕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校服费和保险费。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4660元。
3、资助地点:州域内和硕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就读的各幼儿园、中小学校、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
4、资助具体内容:用于资助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594人,其中保险100元/学年/人,小学一年级和三年级校服450元/学年/人,初中、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校服480元/学年/人。
5、资助期限:2023年9月-2024年8月
6、资助目标:该政策的实施主要用于和硕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享受原有国家、自治区资助项目的基础上,对校服和保险费予以资助,以缓解家庭支出压力,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1)主管部门: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责任人:李子天
8、受益学生名单(见附表)
监督举报电话:0996-562265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