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4年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由乃仁克尔乡、塔哈其镇、乌什塔拉乡实施3个,涉及资金1000万元,分别为:牲畜养殖项目500万元、和硕县烘干蔬菜及农副产品生产项目50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牲畜养殖项目
1.实施地点:乌什塔拉乡
2.建设内容:购买每头体重不低于300公斤的西门塔尔品种牛500头,每头牛价格不高于6000元。
3.资金来源及规模:300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4.实施期限:2024年10月
5.实施单位:乌什塔拉乡人民政府
6.责任人:马兰芳
二、牲畜养殖项目
1.实施地点:乃仁克尔乡
2.建设内容:购买每头体重不低于300公斤的西门塔尔品种牛333只,每头牛的价格不高于6000元。
3.资金来源及规模:200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4.实施期限:2024年10月
5.实施单位:乃仁克尔乡人民政府
6.责任人:刘楠
三、和硕县烘干蔬菜及农副产品生产项目
1.实施地点:和硕县工业园区
2.建设内容:购买全自动烘干蔬菜生产线一条,包括:X光机组2台,色选机组2台,锅炉机组1台,烘干箱4台及其他附属配套设备;空气能烘干生产线一条,包括:切菜机组3套,自动包装机组1套,烘干、冷却机组1套,蒸汽预煮机组1套,及其他附属配套设备。
3.资金来源及规模:500万元(其中:自治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4.实施期限:2024年10月
5.实施单位:塔哈其镇乡人民政府
6.责任人:乔龙巴图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和硕县纪委监委:0996-5622345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0996-5611355
和硕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