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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27日 点击数: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依据

为切实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现状根据《2018年新疆和硕县地质灾害详查》《新疆和硕县第一次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共确定发育地质灾害点87重要地质灾害点23,其中崩塌地质灾害最为发育,共发育51处,占灾害点总数的58.6%;其次为泥石流19处,占灾害点总数的21.8%;滑坡点17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9.6%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崩塌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的哈仑沟、吕崔肯郭勒沟、东塔西哈沟、哈日查拉沟及山前沟口处。崩塌沿沟谷或道路线分布。泥石流灾害多发育于北部山区的东塔西哈沟谷流域、包尔图沟谷流域、祖鲁木台沟谷流域、乌斯通沟谷流域、乃仁开日沟谷流域、可可乃克沟流域的中下游段,以及乌什塔拉乡至乃仁克尔乡乡村道路山前沟口地带。滑坡主要发育在哈仑沟上游、包尔图沟上游的巴辛沟、乌斯通沟上游、东塔西哈沟和扎和塔西哈沟上游的夏季牧场。

(三)重点防范时期。预计2023年地质灾害易发时段主要集中在39月,其中69强降水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重点防区域。特吾里克镇良繁场泄洪渠道东塔什汗牧道开热布吐牧道

重点防范目标。县域内需进行重点防治的居民点为清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塔哈其镇、曲惠镇、乌什塔拉乡、乃仁克尔乡北部山区和山前地带牧半定居点。

三、202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化、扁平化防治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

(二)周密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减灾和监测预防责任。

(三)不断完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持续强化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多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极端天气过程,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信息。

(四)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调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对排查出的新增灾害隐患点,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发放防灾明白卡

(五)全力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加强风险管控能力,探索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积极探索双控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

(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强化日常训练,着力提升应急能力。

(七)科学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实施工程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威胁。用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平台,使地质灾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更好服务地质灾害决策,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水平。

(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避灾避险演练。持续开展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推动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和防灾演练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景区、进工地,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九)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巡查、汛期24小时值班、灾险情速报、零报告、日报、月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第一时间报告有关情况。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和硕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联稿件:

关于印发《和硕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