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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点击数:

一、编制背景和目标

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从我县实际发展阶段出发,制定本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环境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原则

《和硕县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共九章,分为总则、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职责、监测监控和预防、预警、信息举报、报告与发布、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重点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高度重视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居民聚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涉及敏感人群的突发环境事件,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针对不同污染源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

(三)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事发地政府和受事件影响的行政区域政府在及时上报情况的同时,应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

(四)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提高反应速度,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五)依靠科技,依托专家。鼓励开展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加大投入。重视专家在环境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和硕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原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和硕县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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