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已连续6年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2020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2020年1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于2020年12月29日印发了《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86号)。2021年2月3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州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92项改革措施)》的通知》(巴政办发〔2021〕9号)。2021年3月23日,在前期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和硕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和硕县贯彻落实<自治州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92项改革措施)>责任分工》(硕政办发〔2021〕10号)(以下简称《责任分工》)。
二、主要依据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
3.《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86号)
4.《自治州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92项改革措施)》的通知》(巴政办发〔2021〕9号)
三、工作任务
《责任分工》明确了5个方面重点任务69项具体工作。具体有:一是落实为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方面,主要包括直达资金监督管理、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落实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政策,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工作等11个方面。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主要包括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提升“12345”便民热线服务质量等 9个方面。三是加强权责事项清单化管理方面,主要包括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公布政府各部门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等6个方面。四是精简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方面,主要包括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对园区实施区域评估等10个方面。五是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方面,主要包括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10个方面。六是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推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等9个方面。七是优化水电气暖报装流程方面,主要包括清理并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服务在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等6个方面。八是加强就业和人才引进服务方面,主要包括 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大就业服务供给、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等6个方面。九是优化民生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方面,主要包括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办理”、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等6个方面。十是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十一是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 、各部门要把改革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统筹协调,聚焦重点发力,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建立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机制,按照时限要求列出时间表,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改革推进措施,建立任务台账,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实行销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