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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19-03-31 00:00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索取号

和硕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31日 点击数:
 

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和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各行业用地需求,编制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2019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0.6803公顷以内。过去三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为169.8296公顷。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以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为目的,制定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通过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更加准确了解掌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谋划来年经济发展,对更好地发挥土地宏观调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了计划,才能准确把握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土地的结构和方向,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更好地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通过土地供应主动参与社会经济宏观调控、落实供给、引导需求、实现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决策,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9年度和硕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120.6803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9年度和硕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0.336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3.2999公顷,住宅用地3.272公顷(其中:公共租赁房用地2.272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1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8.76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4.9705顷。水利设施用地0.0333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和硕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和硕县2019年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272公顷。

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实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它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自然资源局、发改、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和硕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