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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关于乌什塔拉乡塔拉村拆分、沙梁湾村和大涝坝村合并的情况报告 文件编号  硕民发〔2023〕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3-02-07 15:53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载体类型 电子载体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3-00530

关于乌什塔拉乡塔拉村拆分、沙梁湾村和大涝坝村合并的情况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07日 点击数:

和硕县人民政府:

县民政局收到《关于乌什塔拉乡部分行政村拆分、合并的请示》及县领导的批示精神后,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并于23日、24日分别听取了乌什塔拉乡对拆分村和合并村的相关情况汇报,实地调研了新村委会选址的情况,分别组织召开了塔拉村、沙梁湾村、大涝坝村三个村的村民代表大会,走访了部分村民,征求村民意见建议,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塔拉村基本情况。

塔拉村成立于19847月。全村行政面积18.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614494人。耕地总面积5270亩,年牲畜存栏1.4万头/只。2022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8708元,村集体经济收入34万元。

(二)大涝坝村和沙梁湾村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大涝坝村户籍人口为3161017人,沙梁湾村户籍人口为268866人,合并后总户籍人口为5841883合并后的土地10953亩。合并后的行政面积12.97平方公里。

二、走访调研情况

民政局通过调研、实地走访并听取了乌什塔拉乡对拆分塔拉村、合并沙梁湾村和大涝坝村的有关情况汇报,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并走访部分村民和村民代表,了解村民意愿,征集意见建议。乌什塔拉乡成立了行政村拆分、合并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辖区面积、人口数量、土地分布状况、一、二、三产业发展情况等,按照地与相邻、便于工作、更好服务村民的原则制定了拆分、合并工作方案,广大村民一致同意将塔拉村拆分为两个村,同意将沙梁湾村和大涝坝村合并成一个村。

三、拟选村名情况

《乌什塔拉乡部分行政村拆分、合并方案》中提出塔拉村拆分后,西半部分新成立村有4个建议名称,分别是红星村和谐村蕴钰村”“振兴村,经民政局党组26日会议讨论研究,按照《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中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的规定,认为红星村振兴村符合地名命名的相关规定,也更符合当地特色和时代发展特征,可作为新村备选名称。

《乌什塔拉乡部分行政村拆分、合并方案》中提出沙梁湾村和大涝坝村合并后新村的名称取沙梁湾大涝坝各一字,即大湾村,意为两村合并,符合《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可以以此命名。

通过调研走访、组织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民政局党组认为乌什塔拉乡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条件已经成熟,顺应民意,经村民会议讨论,塔拉村拆分、沙梁湾村和大涝坝村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报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和硕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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