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和硕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xjhs.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和硕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841号,邮编:841200,电话:0996-562738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及时公开医保重点信息,不断加强医保工作动态,促进了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
(一)主动公开。和硕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医保问题,及时更新公布相关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便民。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医保民生领域政策解读4条、公示类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扎实推进重点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答复,不断优化受理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0条,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管理机制、优化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一是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等程序,进一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每个公开信息安全有效无误。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医保工作信息,确保医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细化工作分工,强化监督力度,层层抓落实,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为信息公开提供可靠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互动服务做的不够好,群众所关切的医保相关内容公开不够多。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落实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和自觉性切实加强把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实时更新政策、办事事项内容,努力做到信息公开规范性、及时性、全面准确性。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结合医保业务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内容,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医保待遇保障、参保缴费、医保便民服务等热点问题,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硕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