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01-22 12:08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4-00038

和硕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和硕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xjhs.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和硕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841号,邮编:841200,电话:0996-562738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及时公开医保重点信息,不断加强医保工作动态,促进了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

(一)主动公开。和硕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医保问题,及时更新公布相关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便民。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医保民生领域政策解读4条、公示类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扎实推进重点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答复,不断优化受理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0条,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管理机制、优化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一是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等程序,进一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每个公开信息安全有效无误。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医保工作信息,确保医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细化工作分工,强化监督力度,层层抓落实,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为信息公开提供可靠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互动服务做的不够好,群众所关切的医保相关内容公开不够多。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落实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和自觉性切实加强把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实时更新政策、办事事项内容,努力做到信息公开规范性、及时性、全面准确性。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结合医保业务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内容,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医保待遇保障、参保缴费、医保便民服务等热点问题,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硕县医疗保障局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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