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要求,现公布和硕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和硕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力抓好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落实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要求进行新建、调整和整合,提升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的功能,实现一站分类搜索,方便公众查询,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提案建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市场监管、教育等重点信息内容。对标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设立专栏,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3452条,和硕政务微博公开信息949条,和硕零距离公开信息2088条。及时发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食药安全等领域政策解读信息,通过网站、微信、抖音等多种渠道进行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发布解读信息,做到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切实提升政策的亲和度、传播力和知晓率。严格按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严守公开时间节点,高质量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主动公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确保网上申请平台和信函申请渠道畅通。同时参照《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巴政办发〔2020〕9号)要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今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已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答复。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要求拟定公文时提出公开属性意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归集管理,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网站实现“一网通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动交流“一网通答”、身份认证“一网通用”、建设运维“一网通管”,网站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归集整合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数据信息,形成统一入口、展现多种栏目,形成了高效的信息公开展现渠道。同时开展网站信息监测,确保网站栏目的更新频率和各类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在信息发布工作中,严把关口、严控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认真抓好政府网站内容审核,确保政府门户网站运行高质高效。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办、运行、注销等工作流程,加强与网信部门的沟通协调,常态化做好监测工作。发挥融媒体中心作用,在和硕政府网和“和硕零距离”“和硕头条”及部门政务新媒体之间建立互动联通机制,围绕中心工作,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舆情收集、民意调查,牢牢把握主流舆论阵地。在疫情期间,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的优势,通过微信、抖音正面回应公众关切,消除群众疑虑,传递正能量。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抓队伍建设。对乡镇、县直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及网站管理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培训,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日常考核。由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政务公开及网站进行量化指标的测评,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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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28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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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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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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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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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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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8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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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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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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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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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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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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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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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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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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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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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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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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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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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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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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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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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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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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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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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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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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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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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审发更新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政务新媒体新形态监管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组织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把业务培训作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的重要手段,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完善各乡镇、部门经办人员离(换)岗交接机制和培训制度,保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人员对业务的熟练度。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发更新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上网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严格执行月度监测、季度通报、网上检查、年度考评等监管机制,降低信息发布安全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一是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安全运维。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制度机制,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二是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推动政务新媒体做优做强,坚决杜绝“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发生。
(四)动态调整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照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负责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动态更新,以公开事项目录为基本,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效能、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