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3-01-17 20:50
发布机构 有效性
关键字 索取号 hszfb-2023-00003

和硕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17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要求,现公布和硕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和硕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公开政信息,着力抓好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落实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要求进行新建、调整和整合,提升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的功能,实现一站分类搜索,方便公众查询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提案建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市场监管、教育等重点信息内容。对标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设立专栏,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3452条,和硕政务微博公开信息949条,和硕零距离公开信息2088条。及时发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食药安全等领域政策解读信息,通过网站、微信、抖音等多种渠道进行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发布解读信息,做到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切实提升政策的亲和度、传播力和知晓率严格按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严守公开时间节点,高质量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主动公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确保网上申请平台和信函申请渠道畅通同时参照《关于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巴政办发〔20209号)要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今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已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答复。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要求拟定公文时提出公开属性意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归集管理,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网站实现一网通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动交流一网通答、身份认证一网通用、建设运维一网通管”,网站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归集整合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数据信息,形成统一入口、展现多种栏目,形成了高效的信息公开展现渠道。同时开展网站信息监测,确保网站栏目的更新频率和各类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在信息发布工作中,严把关口、严控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认真抓好政府网站内容审核,确保政府门户网站运行高质高效。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办、运行、注销等工作流程,加强与网信部门的沟通协调,常态化做好监测工作。发挥融媒体中心作用,在和硕政府网和“和硕零距离”“和硕头条”及部门政务新媒体之间建立互动联通机制,围绕中心工作,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舆情收集、民意调查,牢牢把握主流舆论阵地。在疫情期间,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的优势,通过微信、抖音正面回应公众关切,消除群众疑虑,传递正能量。

)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抓队伍建设。对乡镇、县直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及网站管理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培训,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日常考核。由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政务公开及网站进行量化指标的测评,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8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530

行政强制

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审发更新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政务新媒体新形态监管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组织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把业务培训作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的重要手段,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完善各乡镇、部门经办人员离(换)岗交接机制和培训制度,保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人员对业务的熟练度。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发更新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上网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严格执行月度监测、季度通报、网上检查、年度考评等监管机制,降低信息发布安全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一是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安全运维。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制度机制,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二是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推动政务新媒体做优做强,坚决杜绝“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发生。

(四)动态调整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照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负责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动态更新,以公开事项目录为基本,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效能、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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