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张雪萍等2名同志为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中心、站所:
根据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聘用鲁瑶等4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硕人社〔2021〕12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聘用张雪萍、尹敏敏2名同志为我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 县曲惠镇财政所(2人):张雪萍,定为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尹敏敏,定为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以上新聘用人员均实行聘用制,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本单位对以上2名同志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不合格的,将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
和硕县曲惠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