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5 来源:和硕零距离 [打印]
为增加土壤墒情,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助力水库增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本县域内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5年全年,根据天气形势,适时开展作业。
二、作业方式
实施流动火箭车人工增雨(雪)作业、无人机增雨(雪)作业。
三、作业区域
和硕县北部山区及沿山一带,作业半径10公里。
四、作业设备类型
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发射装备、无人驾驶航空器。
五、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弹药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
(四)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六、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和硕县气象局,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和硕县气象局,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和硕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996—5627039;15352768235
特此公告
和硕县气象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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