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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 [打印]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2023年是自治州迎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复验工作最关键的一年,也是和硕县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攻坚年,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干劲和热情,在此,我们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坚定信念,自觉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维护者。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坚定不移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各领域和各行业,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弘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正能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的先进事迹,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汇聚磅礴力量。

二、齐心协力,自觉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推动者。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齐心参与到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中来,人人都要参与创建,支持创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每件事做起。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窗口单位、进其他社会组织的“十一进”活动中来,把创建工作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角落,齐心协力为和硕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助力添彩,形成民族团结进步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三、携手共创,自觉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引领者。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唱响新时代和硕民族团结进步的大合唱,以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各族群众增强中华民族一家亲意识,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扎实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四、以身作则,自觉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全县党员干部要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助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支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追求现代文明生活。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发展环境。要从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各层面推动各民族相互嵌入,逐步实现各民族全方位嵌入,有力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五、全民参与,自觉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设者。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坚持时时讲团结,事事讲团结,处处讲团结,做到人人都有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都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人人都争当民族团结的模范,自觉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从身边的微故事讲起,从身边的典型学起,在各行各业、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人人崇尚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以自身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好学生”“好居民”“好员工”“好邻居”“好大院”“好巷道”等六好微创建“细胞工程”,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助力添彩。

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齐心协力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努力将和硕县早日申创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和硕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