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优化 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和硕零距离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痛点,全力打造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现将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3月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整治内容
(一)聚焦主责主职部门,重点治理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对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研究不深入,响应不及时;落实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应付拖延等。
2.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思想僵化、思路不宽、措施不多,循规守旧、得过且过,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
3.对招商引资项目重招引、轻服务,重签约、轻落地,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拖欠账款;涉企优惠政策不落实、不兑现等。
4.政策不透明,审批事项该放不放、不该放乱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对审批服务事项、环节步骤把关不严,擅自设置繁杂流程,互为前置、互相证明等。
5.职能部门对金融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不到位,破坏公平经营环境;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量身定制、预留通道等。
6.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不严、包庇护短、隐瞒不报、有责不追。
(二)聚焦管理服务部门,重点治理服务质效方面的问题
7.不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让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跑;要求企业群众提供“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
8.对管理服务对象推三阻四、“吃拿卡要”,“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回避问题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服务事项超时限、效率低、服务质量差、拖拉缓慢等。
9.岗位职责不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公开,利用信息不对称私设明目、变相乱收费等。
10.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领域利用垄断优势设定“霸王条款”,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捆绑收费或强制收费等违规违法问题不管不问,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企业、群众反映投诉。
11.违规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财物、设障刁难;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
(三)聚焦监管执法部门,重点治理公正规范方面的问题
12.行政监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等。
13.重处罚、轻管理,以罚代管,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重复处罚等。
14.执法监管中以权谋私、收受礼品礼金、会员卡,接受利益输送;违规参加企业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违规借用企业人员钱款、住房、车辆等。
15.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久结不执,超标的查封财物、谋利性执行款物;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枉法裁判、以法谋私等。
(四)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
16.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不法商人或企业充当“保护伞”,以及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甚至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
17.在涉企服务中“庸懒散、推拖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8.其他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破坏或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和表现。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996-5627084
2.网络举报:www.12388.gov.cn
3.来信举报:和硕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检察院办公楼一楼)
4.微信公众号举报:关注“清风和硕”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监督举报
欢迎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硕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一、整治时间
2022年3月至12月底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整治内容
(一)聚焦主责主职部门,重点治理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对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研究不深入,响应不及时;落实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应付拖延等。
2.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思想僵化、思路不宽、措施不多,循规守旧、得过且过,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
3.对招商引资项目重招引、轻服务,重签约、轻落地,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拖欠账款;涉企优惠政策不落实、不兑现等。
4.政策不透明,审批事项该放不放、不该放乱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对审批服务事项、环节步骤把关不严,擅自设置繁杂流程,互为前置、互相证明等。
5.职能部门对金融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不到位,破坏公平经营环境;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量身定制、预留通道等。
6.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不严、包庇护短、隐瞒不报、有责不追。
(二)聚焦管理服务部门,重点治理服务质效方面的问题
7.不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让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跑;要求企业群众提供“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
8.对管理服务对象推三阻四、“吃拿卡要”,“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回避问题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服务事项超时限、效率低、服务质量差、拖拉缓慢等。
9.岗位职责不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公开,利用信息不对称私设明目、变相乱收费等。
10.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领域利用垄断优势设定“霸王条款”,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捆绑收费或强制收费等违规违法问题不管不问,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企业、群众反映投诉。
11.违规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财物、设障刁难;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
(三)聚焦监管执法部门,重点治理公正规范方面的问题
12.行政监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等。
13.重处罚、轻管理,以罚代管,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重复处罚等。
14.执法监管中以权谋私、收受礼品礼金、会员卡,接受利益输送;违规参加企业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违规借用企业人员钱款、住房、车辆等。
15.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久结不执,超标的查封财物、谋利性执行款物;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枉法裁判、以法谋私等。
(四)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
16.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不法商人或企业充当“保护伞”,以及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甚至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
17.在涉企服务中“庸懒散、推拖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8.其他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破坏或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和表现。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996-5627084
2.网络举报:www.12388.gov.cn
3.来信举报:和硕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检察院办公楼一楼)
4.微信公众号举报:关注“清风和硕”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监督举报
欢迎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硕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和硕县纪委监委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