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和硕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1号)、《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新农办科〔2023〕59号)及《关于印发自治州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培育项目进展实际,为加快推进和硕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县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培育目标
2023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500人,其中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500人。
三、重点任务
提升农民素质素养。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内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和硕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把关综合素养类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加强高素质农民科学素质培训,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
四、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
坚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作为农牧民职业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实现致富增收的重要抓手,在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较多的乡镇村设置“国家通用语言+产业技能”专项培训班,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健全完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载体。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任务分配,全县共有10个村500名学员的培训任务(其中12%的学员作为专业生产型学员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学员评价,评价率在85%以上)。
1.培训内容。综合素质占10%,主要培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语培训);专业技能占30%,主要培训农业专业技术,果蔬高产栽培技术,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能力扩展占20%,主要培训新技术使用;小宗农作物实习实训占40%,通过召开现场会实地操作提升能力。
2.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全县举办10个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和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安排教师授课及学员考核系统录入工作,各乡镇负责组织好参选农民,提供授课场所。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承担试点的行政村需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组织现场培训等工作。
五、任务分解
详见附件1。
六、资金使用
(一)使用范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实行先培训后支付。
(二)培训标准。农民“素质+技能”专项培训标准400元/人。
(三)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分发给参训学员,不得借用培训的名义购置各类办公器材,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选用教材、字典、试卷费用按40元/人标准测算,由和硕县农业农村局对接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统一采购,集中发放。确保学员,教师人手一册,接受和硕县农业农村局、农广校对各项资金支出的监管。不能给学员购买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不得分包、转包培训任务,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管理责任。和硕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县农广校指导各乡镇开展培育工作。和硕县农业农村局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农民基本技能专项培训。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和硕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精准遴选对象,学员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4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50岁,对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可放宽至55岁以内。
(二)强化项目监管。和硕县农业农村局、农广校要加强对乡镇工作指导,加大实地督促指导力度。坚持“谁培训、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做到开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培训教师、教材课件均由培训所在县级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及时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县农广校要开展培育质量抽查。
(三)加大典型宣传。各乡镇要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发挥高素质农民示范引领作用。各乡镇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2023年和硕县农民“素质+技能”专项培训班花名册(附件3)报送和硕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11月5日前推荐3-5名优秀学员、至少要有一篇以上宣传信息。
联系人:木巴热克·托乎提
联系电话:0996-5622344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