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调整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技术应用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根据安排,确保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示范社应扶尽扶的要求,选择经营良好、规模发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或其他失信情况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因和硕县恒旺家庭农场因公示期存在异议,申报主体调整为和硕县东戈壁种植养殖家庭农场。
1.申报主体名称:和硕县东戈壁种植养殖家庭农场,负责人:张振华,主营业务:大棚蔬菜种植、牲畜养殖、家禽养殖。
承担的家庭农场补助资金8万元。
现将申报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996-5622344。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