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硕县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职责任务,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建立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主要抓手,以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和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为主要措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和硕县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法机制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把普法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全年的普法任务、时间安排等与其他工作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制定规划,明确普法任务。制定《司法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股室、司法所、二级机构的普法内容、对象、形式和工作目标。层层压实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三)保障人员经费,高效组织统筹。为保障普法工作开展,我局明确法治股统筹全局普法教育工作,并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专款专用,优先安排经费用于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普法宣传、宣传资料征订印刷等普法活动项目,确保普法经费及时到位。
二、结合工作实际,夯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普法。
(一)坚持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头雁效应”。一是全面落实《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文件精神,建立“1+6+X”学法清单,动态更新学法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转变法治思维。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列入“第一议题”,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依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
(二)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制定下发《2023年和硕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硕依委办发〔2023〕2号),明确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有效解决法治宣讲“最后一公里”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不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各部门(行业)各单位制定了涵盖本级机关各部门各处(科、室、所、队、站等最小组织单元)法治宣传教育方案,结合实际,精准普法,确保横向到边;不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基层:各乡镇组织制定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方案,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到村(社区),确保纵向到底;不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家庭:通过开展“访惠聚”工作、“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等,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深入乡镇、村(社区)入户走访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人民调解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提升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各学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专项职能作用,重点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预防性侵害等方面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讲座5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10000余人次。
(三)依托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原“法宣在线”平台)发挥网上普法作用。县委依法治县办转发自治州《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州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督促开展相关学法考法等工作。一是做好人员分类。认真梳理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其他人员”(驻村干部、支教人员、维稳一线干警等)数量并完成登记造册。二是加强学号管理。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学号管理,及时补充和注册新入职人员的学法账号,目前全县共开通88个管理员账号,有3096名学员正常使用学习,确保应学尽学,不漏一人。三是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和学考成绩纳入领导干部述法考试内容,进一步落实学法考勤(积分)、学法电子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取得实效。
(四)推进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由司法局牵头,由公、检、法三个单位34名干部担任全县22所中小学(分校)、幼儿园(分园)法治副校长。2023年,2月12日至3月1日以及8月底至9月中旬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对学生进行了法治教育。同时,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未成年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预防性侵害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讲座5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1万余人次,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观念,使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深入学生头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从而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12日召开了法治副校长培训班,安排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刘力菲同志专题授课,还邀请了公安局、网信办、教科局理论水平较高的领导干部专题授课。此次培训,法治副校长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带着任务学,自觉把学习理论和解决问题有机统一起来,加深了对校园法治建设的认识和掌握,为进一步提高发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提供法律支撑,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依托全县7个乡镇33个村社区,建立了覆盖县乡村的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收集网络,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案件做到“应援优援”,优先指派专业律师办理,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我局高度重视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八五”普法为契机,将青少年确定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对青少年普法进行重点安排,并制定了具体普法清单,重点在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援助等方面加强法治宣传。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将青少年普法教育按照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要求,形成普法部门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的运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周一升国旗、乡镇巴扎日、开学季开学法治第一课、“3·27”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自治州第二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颁布三周年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员2万余人次。
(五)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开展。一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积极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区(乡村)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网络文化、宗教文化相融合。根据县法治文化阵地“五个一”,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四个一”,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三个一”要求,深化法律下乡活动,对全县7个乡镇、33个村社区“法律图书角”补充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书籍,宣传折页等,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发挥网络媒体宣传阵地优势。同时,打造基地普法,全面推进法治阵地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乡村图书馆、科普馆等阵地常态化、便民化运转,依托县城石材大道单位多的特点,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设置永久性法治宣传标语牌300余块,设置38个宣传栏,宣传内容涉及各部门(单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发挥火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和葡萄公园人员流动大的优势,制作4个大篇幅永久性法治宣传标语栏等,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功能作用,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治文化圈,为丰富群众学法渠道、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提供了丰富载体。二是加大乡镇普法力度,多形式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时机,通过举办现场宣传会、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入户宣讲、乡镇周一升国旗、巴扎日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00余场次;制作宣传横幅、悬挂标语口号50余条,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0余本,张贴宣传挂图300余张,累计宣传教育群众20000余人次,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显著提升。
(六)积极参加“法治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2023年已组织29次培训,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每一期300余人次参加法治培训,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不断得到提升。二是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干部、村(社区)司法专干、乡村干部,参加自治州“每周一课”法治培训。2023年共参加23场次培训,参训人员平均100余人次;提升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问题
我局通过实实在在的普法工作举措,全力营造“内部职工学法用法,社会民众知法守法”的普法氛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有效维护了司法行政权威和公信力,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有待加强。对群众的法治需求缺乏有效的深入走访调查研究,导致法治宣传的内容浮于表面,群众接受度不高。
(二)以案释法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分析和整理,增强以案释法的实效性。
(三)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站在更高的历史起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普法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法治氛围,为我县创建平安县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和硕县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目录清单 |
共性普法目录 |
责任科室 |
个性普法目录 |
责任科室 |
普法对象 |
1.习近平法治思想 |
办公室 |
1.《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
办公室 |
全局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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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法治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 |
基层股 |
公证员、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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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
法治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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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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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代会和全会精神 |
办公室 |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与考核办法》 |
社区矫正股、 |
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监护人、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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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政务处分法》 |
办公室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 |
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
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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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办公室 |
6.《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法治股 |
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管管理人员 |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法治股、 |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法治股 |
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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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
办公室 |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 |
基层股 |
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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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
法治股、 |
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管管理人员、村(社区)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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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责任清单 |
年度重点组织普法活动(项目)名称 |
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五月民法典宣传月、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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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常规性普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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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妇女维权日、“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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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主要普法平台或载体 |
“和硕零距离”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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