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姓名 | 案件名称 | 立案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
结案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万元) | 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1 | 和硕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未认真检查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病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用户安全事故隐患 | 2024年2月21日 | 2024年3月26日 | 罚款10000元 | 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 |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张智勇 |
2 | 和硕县清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涉嫌城镇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有关表真的规定 | 2024年7月1日 | 2024年7月30日 | 罚款5000元 | 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第68条 |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谢新军 |
3 | 巴州垚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乌什塔拉加气站 | 涉嫌不按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2024年8月2日 | 2024年8月16日 | 罚款50000元 | 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5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 |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贾永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