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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和硕县2019年县级配套安排新塔热乡人民政府发展庭院经济补助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19-12-20 13:15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庭院经济 索取号

和硕县2019年县级配套安排新塔热乡人民政府发展庭院经济补助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20日 点击数:

2019年,和硕县县级配套安排新塔热乡人民政府发展庭院经济补助项目资金19.39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县级配套扶贫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分配计划,经县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请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按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
    三是项目实施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分月预算执行进度、资金跟踪单等相关数据材料。同时,将资金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至县财政局(乡财股)。
    三、资金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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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6--5626603    0996—5625686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