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和硕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2次常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家、自治区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艾尔肯·吐尼亚孜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研究审议《和硕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价调整方案》《和硕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细则》《乡镇通用事项权责清单》和《乡镇属地管理清单》《和硕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兴水作出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治水兴水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水安全、水发展对稳定发展改革各项事业的特殊重要意义。要立足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强化前瞻性思维,加强顶层设计,着力加强水网建设,优化水利基础设施布局,不断提升水资源管控能力,为建设团结和谐文明富裕幸福美丽的和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把依法治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把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坚决守牢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要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打好强化要素保障、工业增产增效、项目投资增速、消费三产提质提速、农业稳产增收、保就业保民生“六场硬仗”,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经济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要充分认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我县农业用水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要切实提高认识,认领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强化督导整改,积极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
和硕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融媒体记者 道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