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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常务会议】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常务会暨乡村振兴专题会议和第三次常务会议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产生日期 2021-11-27 19:15
发布机构 和硕零距离 载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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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会议】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常务会暨乡村振兴专题会议和第三次常务会议

来源:和硕零距离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7日 点击数:

  (融媒体记者 布音克西克)11月25日,和硕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常务会暨乡村振兴专题会议和第三次常务会议。和硕县委副书记、县长哈热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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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要加强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论证,对项目进行优先级排序,确定急需实施和重点项目,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强化要素保障,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

  会议指出,《地下水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就作出规定,并将超采治理专设一章作出明确规定,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加强地下水节约和保护,严格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做好地下水需求管理,依法严控地下水开发强度,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切实加强地下水保护。要把中远期规划与2022年工作计划融为一体、推进落实,科学制定压采措施,合理确定休耕面积,分年度逐步推进地下水采补平衡,重点降低超采区水资源开发强度,切实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

  县政府在家班子成员,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