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2-03-30 14:0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载体类型 电子
关键字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索取号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30日 点击数: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王书芹 个体工商户 92652828MA77GJTG0L  硕农(农药)简罚〔2022〕 001 号 销售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劣质农药 2022年3月12日,和硕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按照工作部署,对位于和硕县塔哈其镇幼儿园旁的和硕县喜更田农资店农药产品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门店的农药货架摆放有36袋争丰PD20180262,规格5克/袋,生产日期为2019年2月10日,质量保证期2年;6瓶巨力键PD20160952,规格40克/瓶,生产日期为2019年5月6日,质量保证期2年;6瓶满肃静PD200190052,规格100毫升/瓶,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3日,质量保证期2年;7瓶糖护卫PD20121979,规格1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20年2月22日,质量保证期2年。四种产品均已超过质量保证期。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罚款 一、责令停止经营;
二、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争丰”36袋、“巨力键”6瓶、“满肃静”6瓶,“糖护卫”7瓶;
三、并处经营“争丰”、“巨力键”、“满肃静”“糖护卫”罚款2000元。
0.2 0.107 2022/3/12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  
刘家玮 个体工商户 92652828MA781E270L  硕农(农药)简罚〔2022〕 002 号 销售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劣质农药 2022年3月23日,和硕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按照工作部署,对位于和硕县曲惠镇榆树园村三组农贸市场内的和硕县春成农资店农药产品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门店的农药货架摆放有5瓶禾耐斯,PD20081990,规格500毫升/瓶,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18日,质量保证期2年;1瓶矮壮素,PD86123-7,规格500克/瓶,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21日,质量保证期2年。两种产品均已超过质量保证期。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罚款   一、责令停止经营;
二、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5瓶禾耐斯、1瓶矮壮素;
三、并处经营“禾耐斯”、“矮壮素”罚款2000元。
0.2 0.0165 2022/3/23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