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木提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和硕县第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2023年度轮耕休耕指标任务的相关政策》(202212007号)收悉,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轮作休耕工作的通知》(送出去和请进来)及《自治州2021年度耕地轮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21年和硕县实施耕地轮作面积2万亩,参与轮作任务的乡镇与承担轮作任务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三年期轮作协议,推行加工辣椒、加工番茄和棉花与小麦、玉米等作物轮作,推进调整种植结构,减轻连作障碍。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150元/亩/年。根据自治区《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23年和硕县耕地轮作任务是3.5万亩,补助标准为150元/亩/年,其中2万亩自2021年开始实施,1.5万亩自2022年开始实施,均未到三年期,仍按照原定方案执行。
感谢您对我县耕地轮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何新辉 职务:县农业技术中心主任
承办人:张辉 职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员
和硕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