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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和硕县第十六届一次、二次会议提案第202201030号的答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7日 点击数:

于婷委员:

你好!你在政协和硕县第十六届一次、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202201030)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托育工作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城市未来,也顺应国家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构建和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为“最柔软的群体”提供“最安心的照护”、实现“幼有所育”到“幼有善育”的必要途径。目前,公办托育机构项目由州卫健委统一申请和硕县因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未能申请到中央预算内项目,即无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托幼机构,今年将继续申请托育机构中央预算内项目。

根据2019年10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和硕县制定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目前特吾里克镇幸福时光托育中心民办托育机构一所,室内使用面积300平方米,收规模40人,开展全日托、月托、季托服务正在备案登记的和硕县乖托幼中心托育机构一所,室内使用面积385平方米,收托规模100人,托育机构正在验收阶段。

今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19]58号)等文件要求,教科局将与卫健、民政、编办、市监、财政、住建等多部门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和硕县人民提供优质、安全、普惠的托育服务,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将配合相关部门为更多托育机构规范管理提供可行指导方案,严格按照《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托育师资建设,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打造高素质的托育师资队伍。

感谢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人:岳峰       职务:县教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996-5622651



和硕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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