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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和硕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妇联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3日 点击数:

2022911日,和硕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和硕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和硕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硕政发〔202232号)》(以下简称“两规划”)。提出了未来5年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和策略措施,对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两规划”体例一致,均有前言、总体要求、发展目标、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五部分构成。总体要求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目标含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部分提出具体实施要求。新发布的“两规划”在遵循国家新“两纲”和自治区、自治州“两规划”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坚持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优先原则,涉及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家庭、法律、环境、妇女就业、参政、社会保障、儿童安全、福利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新印发的妇女发展规划共设置8个领域,75条主要目标,91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共设置7大领域,69条主要目标,88项策略措施。

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新增的“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从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建立完善家庭政策体系、注重发挥好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目标和措施。而新增的“儿童与安全”和“儿童与家庭”领域,包括将“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调整为“儿童与环境”领域,都分别从推动儿童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方面充分体现了儿童优先原则和政府对儿童的关心关爱。

《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都明确提出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持续增进妇女儿童福祉。“两规划”既体现了继承性和延续性,又突出了时代性和创新性。主要变化有:一是由上一轮贯彻实施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改为依据和硕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和硕县本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二是新的规划实施周期由10年调整为5年,以便于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与和硕县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做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三是新一轮“两规划”有了“新扩展”,妇女发展领域由原来的7个扩展为8个,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儿童发展领域由原来的5个扩展为7个,增加“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领域,将“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调整为“儿童与环境”领域;四是新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突出强调“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将预防和制止儿童各类意外伤害、暴力伤害等内容列为主要目标,强调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支持妇女儿童发挥主体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新时代发展新特征,注重因地制宜致力于解决和硕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连续性,考虑前瞻性等,形成了推动和硕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和硕县妇儿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两规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分解目标责任,强化宣传培训,认真组织推进,确保“两规划”顺利实施,指标全面落实,共同促进和硕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和硕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和硕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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