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标题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产生日期 2024-01-26 19:06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字 索取号 73448398X/2024-00056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要求,现公布和硕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xjhs.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和硕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硕县石材大道住建司法联合办公楼四,邮编:841200,电话:0996-562614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为了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预警检测等方面事项,认真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全年和硕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和硕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21条。其中安全生产类10、防灾减灾类2条,行政处罚类8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受、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在答复申请时有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答复,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2023年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三是严格发布程序,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以和硕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宣传阵地,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安全生产处罚信息、自然灾害预警等工作。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信息,以此提升服务监管质量,积极受理社会各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依法查询企业信息,公布投诉咨询监督电话,主动公开和受理各项政务服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改进行政执法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对已办结案件及时发布;二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继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持续推进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硕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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